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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能不给老伴留财产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09 13:35)    点击:48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

网友咨询:

老人立遗嘱能不给老伴留财产吗?

律师解答:

答案是不能。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此外,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老人年迈,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得到扶助,以便顺利度过晚年。因此,老年人在分割遗产时,必须为老伴儿留一份财产。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怎么分配:

1、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遗赠以及遗嘱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2、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3、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特殊情况”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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